取消
清空记录
历史记录
清空记录
历史记录
本网讯(黄美干 何珠国)广西南丹县一小贼与他人结伙进车间偷盗,虽顺遂到手并销赃,但很多天后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查问,做贼心虚的他自动交接了本身偷盗事实,获得了法院的轻判。 日前,南丹县人平易近法院公然宣判了该起偷盗案,依法认定被告人莫克江犯偷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惩罚金3000元AYX����Ϸ。 2013年4月初的一天,谭杰邀约韩虎诚、被告人莫克江去南丹县车河镇堂汉村堂汉锌铟公司偷盗放在机修车间的铅锤,莫克江、韩虎诚暗示赞成。几天后的一天晚上,三人窜入堂汉锌铟公司厂区机修房内,窃取62个铅锤并用编织袋装好,搬运到距离机修车间约30米的一烧毁小卖部内保藏。再过几天后,谭杰用车将盗得的62个铅锤运到车河一废旧收购站销赃,获款2470元。谭杰留下870元,分给莫克江、韩虎诚各800元。经判定,被盗的62个铅锤价值7440元。8月14日,公安平易近警见莫克江形迹可疑,对其查问时,其自动供述偷盗堂汉锌铟公司铅锤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克江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取奥秘手段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平易近币7 440元,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触犯《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划定,组成偷盗罪。被告人莫克江因形迹可疑,经查问自动供述犯法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惩罚。案发后,被告人莫克江的亲属代其退出赃款,并缴纳罚金3000元,可酌情从轻惩罚。法院综合全案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