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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信员 马银伟 何艳春 岑岭) “我见了工具就想偷,我也节制不住我本身”,这是一个偷盗者在被抓以后对办案平易近警说,他自2005年几近以偷盗为生。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平易近法院公然审理了此案,一审以尹某犯有偷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千元;以郭某犯有偷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千元。 2011年12月9日,尹某、郭某驾车到伊金霍洛旗IM体育app探望尹某行将被审讯的同案人员时,将停放在伊金霍洛旗伊百购物中间、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广厦小区北面、伊金霍洛旗纳林希里镇的三辆越野车的车玻璃砸烂,偷走了车内皮包、手机、男士挎包(包内装现金)等物品。 2012年1月8日,尹某再次到伊金霍洛旗探望已被判决的同案人员时,零丁作案一路。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蒙商丽骏酒店门前采纳砸车玻璃情势,偷盗密斯挎包一个(包内无值钱物品),然后把包给扔失落。 尹某因偷盗罪在2005年10月31日被昆明市五华区人平易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六千元;因偷盗罪在2007年1月17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平易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惩罚金一千元;因偷盗罪在2010年1月12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平易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三千元。因本案在2012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抓获。 尹某第三次犯法是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砸车玻璃偷盗被抓,其同案那时全数逃走,在清网步履中,尹某同案被抓获。 因为本案中所盗部门皮包被尹某、郭某抛弃,没法进行判定,所以,尹某、郭某偷盗数额一样,都是20647元。此案案发后,尹某、郭某家眷积极帮忙两人退赃,并补偿了受害人车玻璃损掉。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