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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陈梅 黄莉丽) 2012年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平易近法院首例审结了一路未成年人贩毒案。被告人莫冰犯法时均未满17岁,因犯销售福寿膏罪,判处IM体育app拘役三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千元。 1995年11月29日诞生在广西平乐县的莫冰在2012年6月10日23时,在平乐县夏威夷酒店房间内,向吸毒人员潘军销售一小包福寿膏冰毒(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0.348克,获毒资人平易近币200元,被警方就地抓获。 经法子官在审理进程中领会到,莫冰因最近几年来得糖尿病,故初中一年级就停学在家,其母亲外出打工赚钱疏在管束,日常平凡吊儿郎当,又涉世不深,结交失慎,受他人迷惑而贩毒。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冰明知是福寿膏仍予以销售,其行动确已触犯刑律,组成销售福寿膏罪。莫冰犯法时未年满18周岁,该当从轻惩罚。归案后照实供述犯法事实,认罪立场较好,确有悔罪表示,可以从轻惩罚。本着教育为主、赏罚为辅原则,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纂: 朱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