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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张会)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平易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袁磊有期徒刑12年,并处充公小我财富10万元,背法所得997935.43元,扣除已退赃的24万元,余下757935.43元依法予以追缴。 被告人袁磊,系利辛县公安局平易近警。2010年6月起在利辛县公安局治安辅警气力治理办公室(简称辅警办)工作。利辛县人平易近查察院指控被告人袁磊操纵职务之便,贪污利辛县财务拨付的辅警人员工资资金679200元,用在小我购房、开电子游戏机室、小我家庭开支破费等;指控被告人袁磊操纵职务之便,调用利辛县财务拨付的辅警人员工资318543.43元,用在赌钱、经商和小我破费。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磊在2010年6月份在利辛县公安局辅警办工作,负责辅警的查核、治理和工资的发放。利辛县财务依照招录辅警的人数拨付辅警工�������app资,因辅警人员变更性年夜,县财务拨付的金钱在辅警办工资账户上构成了部门资金节余。自2010年6月份至2013年6月份,被告人袁磊操纵职务之便,经由过程转账、提取现金的体例,以发放辅警工资、交纳辅警工伤保险的名义屡次将利辛县财务拨付的金钱占为己有。截止至案发前2013年6月30日,辅警办的工资账户应滚存资金1027981.62元,此中银行存款30046.19元,现金盘存192元,下余997743.43元辅警工资款被袁磊贪污。被告人袁磊将贪污款用在小我购房、开电子游戏机室、赌钱、家庭开支等。案发后,袁磊自动退出赃款2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磊身为国度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上的便当,不法据有公共财物,其行动组成贪污罪,利辛县人平易近查察院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撑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磊犯调用公款罪,经查,袁磊在庭审中称其不想偿还不法据有的318735.43元,固然袁磊在侦察机关供述今后有能力再把辅警的工资还上,但其已将据有的金钱浪费殆尽,并没有偿还的意思暗示,故对袁磊调用的318735.43元公款的应认定为贪污。亳州市公安局审计科在对辅警办工资发放进行资产清理中发现,被告人袁磊不克不及对转入小我账户和提现金额申明去向,利辛县公安局初步核对后将该案移交查察院,袁磊的行动不组成自首。案发后袁磊退出部门赃款,量刑时可酌情予以斟酌。按照被告人犯法的事实、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